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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公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03 阅读次数: 字号:[ ]

南通市崇川龙珍炒货厂等26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2013、2014年度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013、2014年度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于2017年9月14日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公告期届满你单位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冯建、朱冬云联系电话:55072159


附: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26户)


                                   南通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 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26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