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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2017年7月21日)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7-24 阅读次数: 字号:[ ]
序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第十批第4号 九圩港水泥厂拆迁没有防护措施,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 经查,群众反映的水泥厂为南通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是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22日收购南通市水泥厂而投资设立的第七家粉磨站。公司前身为南通市水泥厂,始建于1958年,是南通市建材行业最大的国有企业,到1999年6月,企业因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全面停产。1999年6月22日正式注册成立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座落在南通市西郊九圩港大桥东侧,毗邻204国道,厂区占地面积64747平方米。2017年5月24日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将房屋及地面附属物移交给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委托的南通市安和建筑物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拆除。
     7月14日南通市安和建筑物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进场开始房屋拆除。因海螺水泥厂内有残留的水泥未清理走,在房屋拆除过程中产生了扬尘,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7月16日,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带队到现场检查。现场对南通安和建筑物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整改要求,拆迁公司已调来2辆洒水车,配合房屋拆除,同时来往车辆也作洒水处理,防止二次扬尘,有序推进拆除工作,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影响。据施工方介绍,预计在7月24日前可将房屋可全部拆除。 针对拆迁工地产生的扬尘扰民问题,我区已要求拆迁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下一阶段,我区将进一步跟踪该项目,以港闸经济开发区牵头,城管局、住建局协同配合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督促拆迁公司做好洒水和车辆清洗工作,并要求作业过程控制速率,车辆装载控制高度,行驶过程控制车速并持续洒水,在房屋拆除后做好围挡、尽快清运建筑垃圾。同时要求区环卫处在该拆迁工地附近分时段做好洒水措施。力争将扬尘污染控制到最低。

第十批第6号 北城名郡1号楼七柒桥酒楼、家里家外、草原之夜烧烤店排烟管道直排居民窗户底下、下水道。家里家外低空排放,烧烤店露天排放。 根据市场监管局调查,三家餐饮单位均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能做到亮证经营。据环保局调查,三家饭店均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群众反映的烧烤店存在店外经营露天排放的问题属实。 7月18日晚,我区检查组对北城名郡七柒桥酒店、家里家外两家饭店的油烟排放情况以及草原之夜酒店店外经营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七柒桥酒店、家里家外酒店后厨正在烹饪。环保局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废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2017)环检(中气)字第0940号、(2017)环检(中气)字第0941号]);检查组现场要求两家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维护,确保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保持油烟达标排放。草原之夜存在露天烧烤的情况,城管局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港城改字(20173136)号],要求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将店外的经营工具搬回店内经营。 我区将明确秦灶街道牵头要求店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维护;明确环保局不定期对该店进行监测,若店家有违法行为则立即依法查处;明确所在街道、城管部门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防止店外经营的现象再次发生,对周边店外经营现象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