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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
来源:港闸人大 发布日期:2018-01-16 阅读次数: 字号:[ ]

1月16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通过人事免职议案,任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这标志着区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斌受曹金海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关于周顺炎同志的免职议案,依法免去周顺炎同志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根据省、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镇海洋提请了关于任命周顺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周顺炎、马剑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勤、周国建为监察委员会委员。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崇明主持,严崇明希望首届区监察委员会加强力量融合、强化职责担当、树立人大意识,科学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萍、蒋曦、毛喆、张华出席会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领导吴存银,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镇海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斌,区人民法院院长陆燕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瞿忠列席会议。